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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连云港市东海县上半年职称初定申报工作通知

根据东海县2025年职称工作的统一部署,现就做好东海县2025年度上半年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初定范围

1.在我县范围内企事业单位、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,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
2.公务员(含参公人员)不得参加初定。

3.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初定。

4.已实行初、中级职称全国统一考试的经济、会计、统计、审计、卫生技术、船舶、翻译、出版、通信工程等专业不再进行初定。

二、初定条件

(一)学历、资历要求:

1.具备大学专科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,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,经考察合格,可初定技术员职称。

2.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,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,经考察合格,可初定助理级职称。

3.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,经考察合格,可初定助理级职称。

4.具备博士学位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,经考察合格,可初定中级职称。

5.技工院校中级工班、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(技师)班毕业生在参加初定时分别视同中专、大专、本科学历。

6.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大中专结业生(未取得学历、学位)在参加初定时比照相应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降低一个等级。

7.申报人员资历时间计算到2025年6月30日。

(二)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(仅指事业单位人员)。

(三)参加继续教育,每年至少参加1门公需科目学习并考核合格(提供门数与资历要求一致)。

(四)已实行职业准入的兽医、新闻、播音、律师、公证等专业,须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初定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今年采用网上申报与提交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
(一)网上申报:

申报人登录“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”,“人才服务”栏目云办事(职称专栏)进入(或登录“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“首页,连云港市职称和继续教育栏目进入连云港市职称和继续教育界面,点击“职称申报平台入口”),个人登录后在“个人服务”-“职称初定申报”中选择“在线办理”,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。信息填报成功后,通过系统自助打印《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》,会同其他纸质材料一并报送。

(二)纸质材料报送:

1.系统自动生成的《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》(一式两份,A4纸正反面打印,单独装订)。

2.身份证复印件,毕业证书原件、复印件,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。凡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的,可不提供毕业证原件、复印件(学信网证明有效期需设置为3个月)。

3.《连云港市职称和继续教育网成绩汇总表》(提供年度与资历要求一致)。

4.年度考核表复印件(事业在编人员提供,提供年度与资历要求一致)。

5.劳动合同和社保参保证明原件、复印件(企业、非公经济组织及事业编外人员提供)。凡是可通过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查验核实社保信息的,可不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参保证明原件、复印件。

6.奖励、业绩、论文等材料原件、复印件。

原件不装订,2-6项材料按以上顺序简单装订。凡需打印、复印的材料统一使用A4纸。申报人所属工作单位需认真核实、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准确、规范齐全,核查后在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上签名、注明日期后加盖单位审核印章。

四、申报时间及地点:

网上申报时间:5月13日至6月9日。6月10日系统正式关闭,逾期不受理。纸质材料报送时间:5月13日至6月10日。

纸质材料报送地点:县人社局专技科(劳动大厦711室)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申报人网上提交申报信息后需按文件规定时间报送纸质材料,未报送纸质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申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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